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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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前受伤民工拿到了“救命钱”
林静

  本报讯  安徽民工在从事雇佣活动时摔伤,包工头与定作人对于赔偿责任却互相推诿,使受伤民工何某一度陷入窘境。台州市黄岩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先予执行、悉心调解等人性化措施,妥善化解了矛盾。11月4日,当何某家属从法官秦伟手中接过2万元“救命钱”时,激动得声泪俱下。
  何某跟从黄岩人崔某从事建造大棚工作已有七八年。今年7月15日,崔某以浙江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黄岩南城某汽车修理厂的张某签订了修建厂房大棚承揽协议。当天,施工队进场建造大棚,受雇于崔某的何某在拆除旧大棚时不慎从棚上摔下致伤。
  崔某为何某预缴2.75万元医疗费后拒绝再支付。家境贫困的何某家属难以承受巨额的医疗费,多次要求崔某及张某继续支付医疗费,但崔、张两人互相推卸责任。由于手术急需医疗费用,何某家属只好筹借了4.3万元支付给医院。8月15日,何某将崔某、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已产生的4.3万元医疗费。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当日予以立案受理,并允许其缓交全额诉讼费。
  作为资深法官,承办法官秦伟清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而原告的医疗费用急需支付。因此,秦伟多次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而无法调解。在第一次开庭后,秦伟认为此案原告与被告崔某的雇佣关系明确,根据何某的病情需要,作出对崔某支付2.5万元先予执行的裁定。
  但固执的崔某置若罔闻,不予配合。该院于是对崔某依法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在法律的威慑和法院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下,崔某最终提出先赔付1.5万元、余款1万元于春节前付清。同时,在秦伟的劝说下,张某亦先拿出5000元给何某治病。